关于开展“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市妇联、市摄影家协会: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关注民生”、“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和“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做好事,省妇联与省摄影家协会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留守儿童全家福”摄影志愿服务活动旨在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慰藉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思念之情、父母对孩子的牵挂之意,帮助留守家庭增进亲情,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主要内容
1、活动以“聚焦人间亲情,关注留守儿童”为主题,以孩子与父母团聚的纪实类生活照为主要内容,反映团聚亲情浓、励志创幸福的场景。照片要求真实挚朴,积极向上,力求鲜明、生动、有特色,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强。
2、拍摄对象以留守儿童与父母为主,也可以有其他家庭成员参与。拍摄背景以农村家园或留守儿童父母工作、临时居住地点为主,如宅院、田间、建筑工地、服务商店等。拍摄内容以生活、劳动、学习、娱乐等亲子活动场景为主,如全家一起包饺子、放鞭炮、看电视、读书、上网、锄地、打球等,也可以是静态的全家福。
3、必须是摄影者本人原创拍摄。作品风格和体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数码照片不得小于2MB。合成及拼接照片不能影响作品真实性,并须作出说明。
4、摄影者可登陆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江苏妇女网(www.jswomen.org.cn)、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www.jiangsuedu.net)、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www.js.xinhuanet.com/jsssyjxh)、秦淮影网(www.qhphoto.com)、天涯芳草摄影园(www.dophoto.com)了解有关情况。拍摄后选出一张底片,冲洗2张照片,赠送给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同时将数码照片及作品登记表报送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邮箱(etb2012@163.com)。各地集中开展活动形成的作品以及个人所拍照片均报该邮箱。所发照片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一般不超过3张。
5、活动期间,主办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爱心影楼。凡有意为留守儿童家庭免费拍摄“全家福”照片的影楼,均可发邮件至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邮箱(etb2012@163.com)报名。参加活动的爱心影楼既可以在当地为留守儿童家庭拍摄“全家福”,也可以参加主办方组织的赴基层摄影志愿服务活动。
6、主办方将于5月中旬组织评选,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入围奖50名,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在相关网站及报刊上发表获奖作品。
三、活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5月10日止。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各市妇联和摄影家协会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之务和服务社会、善待民生的创新之举,并与推进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蒲公英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抓紧抓好。
2、宣传发动,广泛参与。各市妇联要与当地摄影家协会密切合作,广泛宣传,结合各地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组织发动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图片社、影楼等返乡过年的摄影师,以及摄影爱好者参与,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其聪明才智,提高摄影活动的质量和受益面。
3、抓住时机,落到实处。各地要抓住春节是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的契机,把广泛发动与重点落实结合起来,按照就近、就便、节俭原则,利用志愿者节假日返乡、“社会妈妈”探望留守儿童、摄协组织下乡采风、农村中小学教师家访等多种途径开展,把拍摄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人: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耿霞
联系电话:025-83167075
附:“留守儿童全家福”作品登记表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12年元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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