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安排和执行情况督查。
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为,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安排是否达到省、市基准定额标准;经费是否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向学校拨付;经费是否按省有关规定规范使用。通知要求,8月15日之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县级自查,8月底之前各省辖市完成市级复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9月开始组织省级抽查。(陈晓春)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