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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朝霞接受采访时说:高考一直有着两重壁垒——身份壁垒和地区壁垒。高考加分政策中,对一些特殊身份学生加分,这就是身份壁垒。而地区壁垒,就是各地的考分差异。正是这种人为的高考特权等壁垒型的政策,使一些考生走上了“高考移民”之路,钻高招制度的漏洞,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天水高考舞弊事件使整个的高考公平得到了质疑,进而让高考环境受到了污染。如果社会中个别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去组织和参与舞弊,一些国家的公务人员仍旧习惯于为金钱、权力服务,道德操守在一些人们的心目中仍旧无足轻重。“高考移民”、“替考”以及其他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绝不会因几起案件的查实和违法违纪人员的惩治就会在社会上消失和杜绝。
解决此问题非单纯的法律问题,涉及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人们道德观念的普遍提高、人才观念的转变、学校评估体系科学设置、公务人员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有效防范的舞弊行为的程序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提高打击舞弊行为的震慑力,等等,这是一个系统综合工程。所以,有效打击高考舞弊行为,我们依旧任重而道远。
只要以关键词“2008年,高考舞弊案”,从网上检索一下,就会发现今年除了天水高考舞弊案外,在其他省份也有大量的高考舞弊案,如湖北监利、浙江永康、云南威信、安徽怀远等地,采用多种方法在高考中舞弊。这些年,每年都有高考舞弊案发生,作案手段愈加花样翻新,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今年,尤以天水高考舞弊案在全国影响最大。此案与其他利用高科技舞弊案的最大不同在于,一是存在“移民”、“替考”的因素,案情性质复杂;二是涉案人员众多,既涉及有“移民”考生、“替考”考生,被“替考”考生以及其家长,又涉及公务人员及部分领导干部;三是涉及环节众多,由于学校、派出所和招办三大报名关口“失守”才导致跨省作案预谋成功;四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以及大量公务人员的参与,案件性质极为恶劣。
天水高考舞弊案牵涉到许多方面,细细分析,其根源是多方面的:
第一,从高考移民的角度来看。首先,必须承认在全国范围内高考录取的分数确实存在较大差异,这是高考移民的重要诱因。像山东、湖北、河南等这样的人口大省,学生多,升学、就业压力非常大,高考录取分数相当高,竞争激烈。在这些省的二本分数线都要远远超过甘肃、新疆等地的一本分数线。所以,一些考生才敢于冒险移民,顶风作案。如果侥幸躲过检查,就能考上大学,而且可能考上重点、名牌大学。
第二,高考移民并非今天才有。这些人既挤占了所在地的高考指标和当地学生的教育、就业机会,毕业后又不服务于当地。既伤害了当地广大考生的感情,又加剧了教育不公平,引起当地人的强烈不满。但是,高考移民屡禁不止,说明成功事例太多,诱惑太大。此次天水案相对于历年全国高考移民总量来说只是冰山一角,如此猖獗的大规模的高考移民,也说明了事物演变过程,由个别高考移民变成有组织有规模的高考移民,由单纯考试移民变成以赢利为目的的高考移民。实际上,值得选择高考移民的地区和城市非常多,如北京、上海,他们的录取分数远比我省要低得多。但他们选择了天水,说明这里有机可乘,管理上疏漏太多。
第三,天水方面的中学能接受高考移民,从源头上为高考移民提供了重要的契机。由于当前的教育评估政策,只以眼前升学率作为评估标准,而不是以学生最终的事业成功率和社会贡献大小来评价学校和老师。高考移民,使接受的学校不用付出教育代价,轻易就能收获高升学率带来的荣耀,还有不菲的酬金。在急功近利的心态下,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不考虑高考移民是否是违法违纪便欣然接纳。这种心理失衡,缺乏操守的表现,扭曲了学校领导和老师的人格。另外,涉案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所长、户籍民警的严重违法乱纪,以及有关人员的违规违纪和严重失职渎职,对高考移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高考移民付出的巨大代价,一方面说明我们国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仍然稀缺,另一方面说明老百姓仍旧对上大学有太多的寄托和期望。
第四,从替考的角度来看。“替考”考生和被“替考”考生经过家长和教师的调教后,就无视法纪拿着自己的人格和信誉做金钱交易,铤而走险。这说明当教师和家长胆敢用金钱践踏道德和法纪时,年轻的学子在紊乱的社会道德背景下,也会变得无所顾忌,丧失羞耻感。
高考制度的不完善,让一些人挖空心思地搞投机。“高考移民”、“替考”以及其他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绝不会因几起案件的查实和违法违纪人员受到的惩治,这种丑恶现象就会在社会上消失和杜绝。解决此问题非单纯的法律问题,涉及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人们道德观念的普遍提高、人才观念的转变、学校评估体系科学设置、公务人员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以及有效防范舞弊行为的程序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提高依法打击舞弊行为的震慑力等等,这是一个系统综合工程。有效打击高考舞弊行为,我们依旧任重而道远。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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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还要有执行力
据报道,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相关部门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录取资格,在清华大学的录取当中也未给该考生投档。这是在今年的高考中查处的又一个典型的违规案例。包括前几日甘肃天水集体替考在内,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高考公平、公正的要求,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制度有漏洞,还是在制度执行上出现了问题?怎样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值得人们深思。
细加分析,可以看出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关注,与这名考生成了青海“文科状元”不无关系。这件事情从被怀疑到发现问题,以至最后确认为“高考移民”,“文科状元”都成为重要的疑点和线索。那么不禁要问,如果这名考生没有考出“状元”的成绩,又会怎样呢,还会不会被发现?须知,“高考移民”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要过好几道关。而“高考移民”能够顺利通关,并且报考资料齐全,几乎没有破绽,试问与此相关的基层管理部门的监管、审查责任哪里去了?
与此事件相类似,今年湖北省石首市部分考生也在高考中采取了欺骗手段。部分考生通过改换民族成分骗取高考加分。7月21日,湖北省民宗委决定组成联合调查组,重点调查今年石首公示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与此相关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这些违规舞弊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与基层相关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有着很大的关系。“方某等人当时找了一位熟人,便给其盖了章。”当居委会工作人员给出这样的解释时,答案也就明白了:基层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
有没有合理、健全、完善的制度至关重要,但是有了制度并不等于说一定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能否严格贯彻执行制度,往往更为关键。青海省的“高考移民”以及湖北考生改变民族成分骗取加分能被揭发出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说明我们不缺乏管理制度,说明我们有能力查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但是这些现象之所以能够屡屡发生,并且有相当一部分能蒙混过关,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基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制度执行不力。
高考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涉及到千万考生的利益。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录环境,是家长和学子们的共同愿望,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围绕高考已经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目的就是要使高考制度能够惠及每一位学子。而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还是要靠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尽职尽力。有制度还要有执行力。(章喻之)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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